(一)参赛队须知

1.发扬良好的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2.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对比赛期间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大赛执委会提出。

3.强化对参赛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参赛队领队作为参赛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协同大赛执委会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工作。承办单位应配合大赛执委会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宣传和演练。

4.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等根据参赛地要求做好安全和健康的防护工作;若有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大赛执委会或承办单位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应管理好本队选手的日常生活和安全,遵守并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确保选手准时参加比赛,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

委。若存在工作意见,通过各领队向大赛执委会反映。

3.检录前指导教师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尽快离开赛场区域,保持待在警戒线以外。比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内,若发现违规情况,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进行检录,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不得穿着带有省、市、学校名称或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3.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20分钟到达赛场,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参赛选手不得将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以及通讯设备等带入赛场,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的工位号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6.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比赛期间禁止与其他选手及评委交谈。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违规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应举手示意,由工作人员记录完成时间后,选手方可退场,但不得在赛场附近逗留、喧哗。

8.比赛结束后,选手可到检录室领回参赛证及个人物品,并及时离开赛场区域。

(四)工作人员须知

1.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整齐着装。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所承担的

赛务工作。

2.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正的行为。大赛过程中,若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和器材等),工作人员要与赛场技术人员联系,并及时处理。

3.赛前40分钟进入赛场,协助裁判员做好设备、用具的清点与核查,做好竞赛物品保障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坚守岗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经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5.严格遵守比赛纪律,若发现存在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大赛执委会反映。

6.比赛期间赛场工作人员不得接打电话。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大赛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要重视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大赛顺利进行。